各班:
根据学校下发《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公司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认识
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资助工作关系到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学业和健康成长成才,体现教育公平,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班主任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院下达的指标,根据《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学习生活指南》相关规定及评选条例,对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确定享受国家奖助学金的员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公司资助工作的顺利实施,并成立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梁 艳
成员:杜学工 钱金梅 景会锋 杨学达 刘金辉 赵广宇 李星瑶
办公室负责人:赵广宇
二、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奖励标准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公司13级特别优秀的员工,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公司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公司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资助标准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员工每生每年3500元,一般困难的员工每生每年25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本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员工中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及其它社会实践;
6.综合素质表现特别突出,综合考评成绩在本班员工中位于前5%。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本年度学习成绩排名在本班员工中位于前3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4.积极参加校内外活动及其它社会实践;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综合素质表现优秀,综合考评成绩在本班员工中位于前30%。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7.孤残员工、单亲子女、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致贫等特殊情况的员工,在同等情况下可优先考虑。
(四)校内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三好员工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2)学习好。各科没有重修,学习成绩班级前20%,综合考评班级前30%。
(3)身体好。
2.优秀员工干部
(1)学习成绩班级前30%,综合考评班级前30%。其他条件同三好员工。
(2)工作成绩突出。
3.单项奖学金是指在学习、体育、文艺、社会工作等一方面表现突出,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团体成绩不纳入评比。特别注意获得优秀员工奖学金的同学不再享受单项奖学金。
四、时间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时间安排
1.2015年9月22日-24日,2013级各班召开班会,传达学院2015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相关文件精神,完成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及排名,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国家奖学金候选人;
2.2015年9月25日-10月10日,学院奖助评审小组进行初审联评,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名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上报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时间安排
1.2015年9月30日前,学院各班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员工档案库(纸质版和电子版)。
2.2015年10月1日—21日,各班完成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民主评议、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评审工作小组;
3.2015年10月22日—25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候选人名单,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评审材料上报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审材料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
1.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学院评审会议记录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
4.按要求填写完备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正反打印,一式四份,不装订;
5.参评员工申请书(手写A4纸);
6.员工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7.员工所在班级上一学年全班员工学习成绩排名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学院需同时提供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8.员工各类荣誉的证书复印件一份,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0版)》中“获奖栏”顺序排序。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相关材料
1.学院评审报告,包括评审小组、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等内容;
2.《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员工初审名单表》一份(纸质版与电子版);
3.参评员工申请书(手写A4纸);
4.陕西省高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5.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份;
7.员工上一学年成绩单,需加盖学院和教务处公章(从教务系统导出的成绩单可不盖教务处公章);
8.员工所在班级上一学年全班员工学习成绩排名表,开展综合素质测评的学院需同时提供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表(由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
(三)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
1.学院评选报告(可以与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个文件)、公示情况的照片(电子版)、举报处理等。
2.《陕西省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情况统计表》、《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获得员工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国家助学金员工的申请书(手写A4纸);
4.陕西省高校员工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5.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员工认定申请表;
6.班级民主评议记录表。
六、校内奖学金的评定
具体要求,评选条件参考《suncitygroup太阳新城员工入学指南》。三好员工、优秀员工干部和人民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选(除一年级),三好按班级参评人数的8%评定;优秀员工干部按每班级一名,宿舍舍长每个班级推荐一名舍长参加学院联评(一年级除外)。三好、优干获人民奖学金,人民奖学金有一等1500元,二等1000元。一、二等分别占获奖人数的30%、70%;先进班集体按照文件的条件,够资格的班级写材料上报,学院联评,单项奖200元和人民奖学金一起上报。